D1:成都东/成都南--宜宾西--酒店
含:0餐
住:宜宾市区
成都东站/南站,乘坐动车前往酒都宜宾。抵达后司机接站,乘车前往酒店报您的姓名入住。后自由活动。推荐游览:李庄古镇、五粮液酒厂、冠音古街、翠屏山公园、赵一曼纪念馆、真武山,合江门看醉美宜宾夜景。美食推荐:宜宾燃面、姜鸭面、葡萄井凉糕、宜宾把把烧,李庄白肉、南瓜田鸡、各种河鲜。
温馨提示:请保持手机畅通,如果您在20:00还没接到师傅通知请及时与我社工作人员联系。
D2:酒店--蜀南竹海--宜宾西-成都
含:早、午餐
住:温馨的家
早餐后乘车前往中国最美十大森林公园--蜀南竹海,车览不是漓江胜漓江的育江。游览有“竹海明珠”之称的佛教、道教合一的宗教文化胜地——仙寓洞,天宝寨揽胜,体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观“三十六计”石刻浮雕忆古通今;悠久的历史文物古迹掩映在青山绿水之间,令蜀南竹海之旅更富神秘与远离尘世之情趣。走上竹尖漫步在竹林之中,宛如游龙,站上观景台脚下就是云深雾绕的翠竹云海。午餐后走进七彩飞瀑景区体会“飞流直下三千尺”后的七色彩虹,落差高达200多米,共分四级,观彩霞飞挂水帘洞奇景, 后漫步翡翠长廊(翡翠长廊:路面是由“色如渥丹、灿若明霞”的天然红砂石铺成。两旁密集 的老竹新篁拱列,遮天蔽日)与观海楼。后游览有超凡脱俗、荡涤烦忧的忘忧谷,让你体会“千年茂林曲径幽”的意境; 漫步在竹林中与竹林七贤士来一个近距离的接触,后乘车返回宜宾西,乘坐动车返回成都东/南,结束愉快的川南之旅。
温馨提示:景区沿途均有特产销售并非我社安排购物,请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凭证。如产生消费争议,将由您自行承担。景区植被覆盖高易潮湿、蚊虫多酒店已备驱蚊药片、电热毯等,景区观景道均为石板路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在行走过程中看手机建议着防滑鞋。
1、用车:成都--宜宾往返二等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
2、住宿:宜宾市区双人标准间(滨江酒店或者同级);
3、用餐:1正1 早;(全竹宴十人一桌,不足十人菜品相对减少)
4、门票:蜀南竹海景区首道大门票;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赠送旅游人身意外险;
6、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7、竹尖漫步已执行打包价,不用费用不退。
1、观海楼观光索道:单程50元/人、往返75元/人;
2、大峡谷索道单程20元/人,往返30元/人
3、竹筏:160/船(可乘坐4人)
4、单房差及一切个人消费
以上费用均为自愿自理,无必须消费
【发团安排】:由于参团人员较多,地点不一,出发时间及计划内约定时间有一定的误差,请宾客谅解。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